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焦点观小岛 2017-08-15 15: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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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新买的房子,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化为乌有。有的刚付完首付房子没了……接下来可怎么办? 有一种声音认为,银行贷款不用还了。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房子私有的,发生在国家土地上的地震毁坏了咱家的私有财产,理应由国家来赔偿。哈哈,不但不用付房贷还能拿赔偿。 另一种声音则表示,银行贷款照样得还。就好比借人家的

有人新买的房子,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化为乌有。有的刚付完首付房子没了……接下来可怎么办?

有一种声音认为,银行贷款不用还了。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房子私有的,发生在国家土地上的地震毁坏了咱家的私有财产,理应由国家来赔偿。哈哈,不但不用付房贷还能拿赔偿。

另一种声音则表示,银行贷款照样得还。就好比借人家的钱去投资买猪,突然爆发一场瘟疫,猪死肉烂、血本无归但也不能欠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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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者在走访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后,也在该问题下给出了答案:地震中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这是因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

一是、房子倒了,贷款人没了。那么银行将会终止贷款合同,没还完的贷款就不用还了。银行会做资产核销的。

二是、房子还在,贷款人没了,又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话,银行可以收回房子,未归还的贷款按坏账处理。

三是、房子没了,贷款人还在,你就接着还吧。

四是、房子还在,贷款人也在,赶快还吧。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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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是普通工薪阶层,省吃俭用10年终于凑够了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没想到一场地震让房子受损严重甚至倒塌。

已经不能进行居住了,那么小明该怎么办,望着还有30年才能还清房贷的房子废墟,老铁,扎心啊。

小明灵机一动,既然房子没了,那么我也不用每月换银行贷款了,因为房子是抵押的,银行可以把废墟收走啊。

从逻辑角度分析

房子倒了,但是人还在,这钱肯定是要换的。因为这钱和房子没有直接的关系,房子只是抵押物,抵押物没了不到表钱不用还。

如果小明借的不是银行的钱,当时开发商要求是全款,小明无法抵押,就向你借了70万,买了一套房子,有一天地震了,房子没了,你说小明欠你的70万用不用还?道理是一样的。再换句话,如果你在银行存了100万,而地震把当时你存钱银行震塌了,是不是银行就可以不还你钱了?

从合同角度分析

从合同的角度,购房者在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并没有将地震导致房屋损毁的情况列入可以免除购房者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形,那么房屋是否损毁,银行贷款都需要按其偿还。

购房者和银行之间是一种结款合同,房屋只是该合同的抵押物。抵押物的消失或者价值递减,并不能免除购房者偿还债务的义务。

根据《担保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物权法》第174条进一步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等优先受偿。房屋的倒塌损坏并不是银行造成的问题,所以银行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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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提到:我去给房屋买个保险。给房屋办相应的保险?你有毛病啊,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见哪个保险为不可抗拒力量导致的损失做保。

通俗的说你为了买房找银行贷款(借钱),银行可是真金白银的把钱借给你了,你用房子做抵押。房子只是抵押物,而你和银行是债务关系,不能因为你房子没了跟银行就没关系。

首先不是银行给你毁的,其次你确实拿到银行的钱给开发商了,至于大灾大难面前,国家应该制定一种特殊的体制,例如政府帮你重建家园,全国民众可以八方支援,我们可以理解在自己什么都没有还要来偿还房贷的悲痛,但是你原来的债务,无论如何和银行无关,不影响原有的债务关系,你就需要继续还钱。

这让我想起我年少时发生的一件事,当年上学的时候,我想买手机,就向室友借了5000块钱买了个价值6000块钱的iphone,信誓旦旦的保证一个月之内肯定还钱,结果当天我正在雨中打电话,结果一个雷劈下来,人没事,手机坏了,这可属于不可抗拒的天灾因素。

我直接把被雷劈成焦炭的手机扔给他,手机给你,钱不还了,咱俩两清了啊。他要我还钱,我说手机都被雷劈了还还什么钱,他说手机被劈了是你的是,钱你的还我啊。我说被劈的手机都给你了,你还要钱。

你还能不能要点脸。丫还一直追着要,后来被我一顿狠揍,从那以后也不管我要钱了,认识这种室友真算是我眼瞎啊。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后来3年的大学生活,我再也借不到钱了,最穷的时候一天吃一个凉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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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说,我抵押的是房子房子没了我不还了,让银行去收房子吧。反正一堆废墟在那让银行去收。

收收收,收你妹啊,按照你的混账逻辑,是不是银行还需要把你已经还的月供退给你,你怎么不要求开发商重新给你盖啊,还是理清一下房产抵押换得贷款吧。

还把废墟给银行,银行要你废墟干嘛,你借银行的钱,银行需要你的是你还钱,没有了房子还有其他房产。如果不是因为人道关系,你的抵押物消失,银行甚至可以要求你提前还款,或者再用别的东西抵押,不过一般银行不会这么做。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不是你有房产就可以贷款,你去办理房产按揭抵押的时候,银行会让你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银行是基于你的征信和收入才给你放的贷款,而不是基于你的房子,至于抵押担保的房子,是第二还款来源。

废墟给银行真是想多了,没了房子你还有其他财产,如果断供,银行会收回房屋所有权,同时也会影响你信誉度,一辈子不想银行贷款买房买车交保险,灾后重建的房子也没你的事了。

在汶川地震后,银监会还出台了“四不政策”,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因地震导致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的,不催收催缴、不罚息;对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但是这个政策并不是说债务一笔勾销,银行仍具备追索权,在借款人条件允许情况下,需要继续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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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没有什么情况可以不用偿还呢?

当然有!如果购房者在地震中死亡,那么购房者利用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将自其死亡时变为遗产,由购房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如果购房者的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其对于购房者银行的贷款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篇文章无意冒犯因地震而遭受苦难的同胞,只是为了阐述地震、房子、房贷的关系,因为我不喜欢点蜡烛的伪善行为,表达内心的善其实有很多方法,一群人在朋友圈发个蜡烛这种行为除了能感动自己,觉得自己真是好善良好善良外,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吗?

双手合十的表情的人就更恶心了,连成本都没有,世界是舞台,到处都是戏,只是能不能有点良心,别消费别人的灾难,别拿别人的痛苦作背景来完成自己慈悲形象的摆拍,在我看来铺天盖地的祈福、不哭甚是矫情。

还有很多企业发个海报,打个LOGO,还不忘记加个二维码,这些企业都是是怎么想的,打着祈福灾区的旗号为自己的企业和商品大小广告,这都能借势传播。

甚至有开发商在朋友圈宣传“地震告诉我们,买房子就要买别墅,可以跑的急时,住个几十层高还没下去可能就来不及了。

XXX别墅,观景还踏实。”绿XX和星XX还真TM是智障。扯多了,我认为这篇文章如果能有人获得到知识,也是在帮助灾区人民,可能我的想法有些偏颇,欢迎更多人讨论。

我们应该是一个合同的诚信社会,应该具备最起码的契约精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做人的底线,房子价值归于零了就不还贷款,房子价值涨了会多给银行钱吗?

来源:楼市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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